中国的说唱艺术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其历史悠久,遗产丰富。早在战国时期荀子的《成相篇》就已经兼用韵文和散文,形成了说唱文学的雏形。汉魏的“相和歌”、南北朝的各种长篇叙事歌、唐代民间流行的“说话”和寺院的“俗讲”,可看做是今天说唱艺术的前身。在中华艺术发展史上,说唱艺术在宋元时期趋于成熟,曾归于宋代“百戏”中,并有了固定的演出场所,即所谓“勾栏瓦肆”;到了近代,则归于“什样杂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众多说唱艺术被统称为“曲艺”。
北京是北方说唱艺术主要的集中地和发源地。辽、金、元时期,北京地区就曾流行着秧歌、莲花落、词话、道情等民间散乐。明代之后,由各地传入北京的一些时调、小曲,与北京的音韵相融合,产生出具有北京地方色彩的演出形式。清代中叶以后,在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中,北京的说唱艺术出现了时调小曲、评书、八角鼓、双簧、单弦、相声、子弟书、数来宝、京音大鼓、太平歌词等曲种纷呈的局面。
说唱艺术的演出形式不同于戏剧,艺人们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创造、积累、总结了丰富的说表技巧和经验,时而进入角色,时而跳出角色是其一大特点。演员以第三人称的身份在舞台上通过“说”、“表”,向观众叙述长篇故事或表现复杂情节,可单口说唱,可多口说唱;可乐器伴奏,可无伴奏。
说唱艺术臻于成熟的标志,是产生了职业化或半职业化的艺人,并以地区、民族和艺术流派的差异发展衍变成多种曲种,颇富地方色彩,具有人民性、乡土气。